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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6 11:03

各设区市教育局、发改委、通信管理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广播电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财政金融局、广播电视事业局: 

  现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意见》(教基〔2021〕1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信息化、智能化时代,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学习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人才需求与教育形态发生了新的变化。大力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是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顺应教育信息化融合发展新趋势、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与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意见》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落实工作举措,不断提高我省线上教育教学水平。 

  二、优化资源建设。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https://ykt.eduyun.cn/)的基础上,省级将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edu.cn/),办好福建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栏目,优化服务供给。市、县(区)和学校要用好国家和省级平台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各地各校应主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特色文化优势,充分挖掘地区教育资源,广泛汇聚质量优良、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专题教育资源,鼓励研究开发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其他特色资源,积极探索建设微课程、微视频、数字故事等“短、快、精”学习资源,加强学生对学科课程重难点内容的理解和掌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本地优质学校和优秀教师,以课堂直播等多种方式促进校际间资源共享。 

  三、提升应用水平。各地各校要适时开展线上教育教学及平台运用的专题培训,增强广大教师开发、应用数字教学资源能力。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学科教学培训相结合,各地名师工作室要积极参与线上教学活动,增强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设计、教学分析、教学改进能力,创新教育教学方式,积极构建个性化教学情境。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作用,将信息素养培养有机融入各门学科教学中,不断提高学生的信息化运用能力,提高学生信息化时代的系统性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完善政策保障。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结合疫情防控期间积累的线上教育教学经验与资源,加快建立健全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政策保障体系。完善线上教育教学经费保障,将线上教育教学费用纳入生均公用经费预算保障范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多元投入参与线上教育教学优质资源建设。加强线上教育教学基础设备与网络条件配备及运行维护经费保障,特别是要完善保障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必要的设备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网络条件,确保线上教育教学顺利开展。建立健全优质资源遴选与激励机制,对优质资源提供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并作为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五、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协同工作机制,落实教育、发改、通信、财政、广电等各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教育部“五项管理”要求,加强线上教育教学管理,避免超难度、超负荷、重复性线上教学,严把线上教育教学质量关,注重线上线下有效衔接,避免增加学生和教师负担。学校要密切家校联系,共同引导学生利用线上平台学习知识、增长能力,预防和制止学生沉迷网络,培养良好的线上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各地各校应及时总结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典型经验,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线上教育教学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积极作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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