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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9 11:02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以下简称教育部文件),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程,关乎学生成长成才,关乎教育改革发展,关乎社会文明风尚,关乎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教育部先后印发《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并在2021年部署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全面加强新时代师德建设。各地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和整体部署,力争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治理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扎实有序,推进落实 

  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我厅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紧盯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工作举措,分阶段有序推进工作。 

  (一)开展对照自查各地要按时有序组织开展对照自查。通过管理机制自查、问题自查自改、严肃处理通报、警示教育等举措,进一步健全本地区查处整治相关问题组织机构、部门协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确保将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教师,确保举报电话和信箱向社会公开并保持畅通,确保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对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引导教师以案为鉴,强化震慑作用。省教育厅将建立健全师德违规查处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查实的典型案例。 

  (二)加强工作检查抽查教育部将组建检查组,选取部分省份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我厅将根据收到的问题线索和各地开展情况,对重点案件进行跟踪办理或直接调查核实,对问题多发、整治不力的地方和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抽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各地要按行政隶属关系、管理权限逐级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检查抽查,及时反馈和通报有关情况。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专项整治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我厅将和各地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问责所在学校负责人。 

  三、强化保障,确保实效 

  各地要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加大保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加强师德教育。各地要结合5月份部署的师德专题教育,持续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行为准则。各地各校要运用典型案例和各地查处的相关案例为反面教材,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每所学校在专项整治期间至少召开1次师德警示教育大会,引导校长从严管理并规范本校教师从教行为,引导教师自觉抵制校外兼职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强化专项工作责任制,健全专项整治组织协调,要按行政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健全组织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责任追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中要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同时要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密切关注舆情发展。中小学校和教师也要参照工作要求,开展对照检查。 

  )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对查实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对案例进一步梳理分析,对查实案例涉及的教师应全部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处理情况。各地要利用这次专项整治,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根源,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源头、过程、出口全过程管理,并注重巩固工作成效,探索建立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违规问题查处、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补齐工作短板。 

  四、定期总结,及时报送 

  各地要定期对每一阶段的工作全面梳理分析,总结成果,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并及时按要求做好有关材料报送工作,确保专项整治不走样、不变形,落实到位,成效显著。 

  (一)报送举报渠道。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下同)和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8月2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举报渠道,其中各设区市教育局需汇总上报市本级和所属县(市、区)教育局专项整治举报渠道,我厅将统一在门户网站公布,并不定期抽查是否保持通畅。 

  报送线索统计。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每季度(9月底前、12月底前、3月底前)报送《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线索情况统计表》,首次报送包括专项整治开始前2021年查处的案例。 

  报送工作报告。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11月30日前提交中期报告,2022年3月31日前提交总结报告。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违规案例情况、处理通报情况、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改进措施等。违规案例和工作报告由各设区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名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表(光盘保存)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人及电话:陈秋华0591-87091282 

  邮箱:jytjsc@fjsjyt.cn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附件:1.教育部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表 

  3.福建省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线索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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