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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4 09:06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部制定印发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统称"处理办法")。按照全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及省教育厅要求,切实推进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贯彻落实,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事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大局。人民大众对于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也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刻不容缓。各地、各校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师德建设和贯彻落实准则要求的重要意义,坚持将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准则和处理办法的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师德养成、开展形式多样的贯彻学习活动
  (一)突出师德养成。各地、各校要全覆盖、无死角做好准则和处理办法宣传解读,通过全员全方位全程的师德教育,将准则和处理办法作为各类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师德内化效果。
  (二)营造宣传贯彻氛围。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渠道,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覆盖、多渠道贯彻宣传,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深刻认识新时代教师遵守职业行为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师德失范将受到的处分和处理,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
  (三)开展贯彻学习活动。各地、各校围绕准则和处理办法,通过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以专题学习、交流讨论、讲座讲堂、典型宣讲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学习贯彻活动,让教师对照标准找差距,引导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不断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
  (四)树立学习贯彻典型。我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及网站开设学习准则和处理办法优秀案例专栏,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市直学校可积极推荐工作有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凝聚师德正能量,引导广大教师从善如流、潜心育人,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三、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师德违规查处通报和报告制度
  (一)强化师德监督。各地、各校要对照准则和处理办法,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健全师德工作长效机制,明确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畅通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渠道,构建起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监督网络。
  (二)严肃师德查处。对于发生准则中禁止行为的,一经查实即予以坚决处理,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惩治一人,真正做到"零容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相应的处分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等资格。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严重师德师风问题实行"双查"机制,不但对违反师德教师进行查处,还对推动师德建设工作不力、或对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建立通报、反思制度。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师德违规查处通报制度,对查实的师德违规案件一律进行通报,对瞒报、虚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各校对已查实处理的师德违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通报和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作用,确保师德师风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强化结果运用,完善师德和个人信用档案建设
  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纳入教育强县、对县督导、文明校园、高中校达标晋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体系,对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处理、处分决定及处分解除情况须完整存入教师人事档案,并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各地、各校须完善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本地、本校当年度教师信息和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和处分情况的更新,及时上报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没有遗漏。
  依托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配合征信部门,做好教师个人信用记录的相关基础信息的动态采集工作,完善教师个人信用档案建设,并与征信部门密切联动,强化个人信用查询结果的应用,严把教师入口关,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教师岗位。
  五、完善配套政策,出台本地、本校实施细则
  省、市将也适时制定公布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各地、各校应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探索出台实施细则,制定具体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提高贯彻学习和违规处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全面深入梳理教师管理各方面制度规范,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做好制度"立改废"工作,不折不扣把十项准则各项要求融入到教师管理各环节,贯穿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各方面。省厅将适时公布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十项准则工作情况,并纳入教育综合督导,对制度建设迟滞、教育监督敷衍、师德失范事件频发、问题查处不到位的地方和学校进行通报。
  六、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请将贯彻学习优秀案例及时报送我局人事科,以便统一宣传、推广。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按以下要求做好师德违规问题查处及通报工作情况报告:
  1.每年6月28日前报送当年1月至6月工作情况,首次报送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查处的问题及通报情况(见附件1),12月28日前报送上年7月至12月工作情况,此后每半年报告一次, 不再另行通知, 请按制度要求执行。发生重大的、引起社会较高关注的师德违规事件要第一时间向我局报送应对处置情况。
  2.报送负责机构和联络人员信息(2019年4月5日前报送)。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明确落实十项准则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负责部门,并报送有关人员信息(见附件2)。

  联系人:曾玲,联系电话:22766208,电子邮箱:46950497@qq.com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3103(EMS)

  附件:1.师德违规问题及通报情况统计表
     2.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工作机构人员信息联络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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