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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生体检项目收费标准公示
一、体检依据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第二十六条规定:各级卫生防疫站(注:现为中心卫生院)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二、体检项目与收费标准
现将2014年高一年新生体检项目与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体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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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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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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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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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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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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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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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常见病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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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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龋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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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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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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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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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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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氨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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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表面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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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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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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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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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担体检单位:罗溪中心卫生院
四、以上体检项目将公示,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拨打电话:22058292。
公示日期:2014年9月3日至9月10日。 |